世界该如何创造一个对各方都公平的农业贸易体系?
农业是国际贸易争端发生得最多,也是最激烈的一个板块。这是因为,农业这个领域聚集了社会上最为贫困的一群人,而在政治上,这群人同时也是一批最为游离不稳定的选民,受到各派的争夺。尤其是,在当今这个时代,世界经济的日益繁荣促使全球各地对于粮食的需求不断增长,进而刺激粮食价格不断攀升,这又让农业上的贸易争端不断加剧。
过去,除了最为富裕的一群农场主之外,农民基本上都处于经济和社会金字塔的最底层。此外,往日粮食在这个地球上还曾经是一种十分丰饶充裕的可再生资源。不过,现在随着时过境迁,形势已经大为转变。自1970年代起,发达国家的农村和城市居住人口比例还发生了翻天覆地的逆转。而大体类似的情形也同样在世界其他地方上演着。
然而,在某些方面的发生巨变的同时,另外一些方面则依然不为所动。在发达国家世界里,旧时的农村曾经一度是人口最为密集的地带,不过如今,农村已经沦为了居住人口最稀少的区域。可是尽管如此,这些地区目前所获得的政治代表性,却仍旧维持在相当高的水平,远远超过其人口数量。这其中最显著的例子,非美国的怀俄明州(Wyoming)莫属。怀俄明州人口只有约60万,是美国人口最少的州份,但是该州在美国参议院(US Senate)当中竟然也占有两席之位,与人口高达4,000万的加州一样。
与此同时,多年以来,农业贸易领域内的其他一些难以解决的矛盾与分歧,也在逐渐显现出来。比如,今时今日的中国和印度,国力已经大为提升,不仅制定了太空研究发展计划,甚至还四处向世人展示本国的军事威力,但是,该两国却依然戴着“第三世界国家”的帽子不愿摘下来。在一些世界性的议事会上,两国常以贫困为由为自己开脱,为的是可以继续享受“第三世界国家”身份所能够享有的优待和豁免。
这些国家关于自身“贫困”的说辞,是显得越来越站不住脚,可是一直以来,发达国家世界都并没有对这样的说法加以深究。这也许是出于,发达国家还想继续维持那点自己比这些曾经羸弱穷困的国家高出一等的虚荣的优越感,又或许是由于,他们对这些国家在摆脱“第三世界国家”地位上所作的努力怀有一种善意的尊重。不过现在,发达国家已经决心不再放任这种托词不管。而发达国家拒绝再度为这些国家继续享受特殊待遇“开绿灯”的其中一个例子,就是此前欧洲对于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否认,因为中国政府对市场的干预介入已经变得越来越明显。另外,中美两国之间酝酿已久的贸易战也已经爆发,随之而来的是两国相互对对方出口至本国的产品大举加征关税。
公平地来说,世界贸易组织(WTO)实际上是不允许各国政府向本国生产商发放补贴的。不过,发达国家已经同意,在6年之内将本国发放的补贴削减20%,而经济条件较差的发展中国家,则被允许在10年之内将政府补贴减少13%。相比起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只需要在近乎多一倍的时间内达到接近一半的目标即可。
以往,中国的确曾经是一个“第三世界国家”无疑,而享受“第三世界国家”的优惠待遇也是合情合理的。然而当下,以中国的实力来看,该国已经不再属于“第三世界”。就正如,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欧洲满目疮痍,而共产主义势力则在全球范围内进一步扩大,覆盖了古巴、坦桑尼亚、安哥拉、中国、北韩、越南和柬埔寨。因此,为了协助欧洲重建,同时也为了防御遏制苏联的渗透和扩张,美国提出向欧洲提供资金和军队予以援助,而战后百废待兴的欧洲对此自然也是无任欢迎。不过今天,欧洲已经恢复了繁荣,这样的局面也已不复存在。
而现在的俄罗斯也已经不再走共产主义路线,其经济影响力甚至还不如加拿大。当今的俄罗斯政权或许带有权威主义和专制主义色彩,可是在意识形态上也已经不再像过去一样具有侵略性。再者,俄罗斯在领土扩张上的野心也不再威胁到西欧,而只是“觊觎”着该国此前曾经控制过的一些地区。虽然这些事实与农业并无关联,不过这也是说明随着物换星移,时势会发生巨大变化的一个例证。因此,往日鉴于形势所限,有些责任富裕国家需要背负,而贫穷国家则可以免于承担,但是现在,随着这些贫穷国家逐渐变得富裕起来,那么他们也应该要承担起那些过去他们曾经被豁免的责任了。
当世贸组织会议上有关农业贸易的讨论进入了“实质性阶段”(substantive phase,指需要落实具体条款和细则的阶段)时,各方就得制定出关税互惠相关的具体条款。而这时候,一贯的“老套路”便会反复循环上演:美国所提交的是一套方案,而中国和印度以及巴拉圭和乌拉圭,所提交的又是另一套方案,另外还有各国之间农业贸易的相关机构所提交的各类方案。这些提案在“富国”与“穷国”的差异问题上产生了分歧,然而却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这些“富国”与“穷国”之间的经济差距正在不断缩小的事实。
美国提交的市场准入提案呼吁各方进行“严肃的谈判”,以打破目前各国在农业贸易讨论上所陷入的僵局,并且呼吁对“关税体制中的六大领域”作出仔细检讨,从而制定出真正能够实现“互惠互利”的关税互惠政策。
当然,美国的农业领域,一直是好几个国家在报复美国向其钢铝出口产品加征关税的“232措施”(US Section 232,指美国根据1962年《贸易扩展法》第232条款,对特定产品进口是否威胁美国国家安全进行调查)时所针对的主要目标,同时也是中国报复美国对其知识产权问题征收惩罚性关税的“301调查”(US Section 301,指美国根据《1974年贸易法》的第301条款,对外国损害美国利益的行为进行调查)时的目标所在。美国一方面既想要更优惠的关税减免,另一方面又想要进一步打开市场,同时还强调要从六大领域下手:一,约束关税(bound tariff)和实施税率(applied tariff)之间的差距;二,复式税则(complex tariff),如混合关税(mixed tariff);三,关税高峰(tariff peak);四,关税配额(tariff-rate quota);五,农业保障;六,地区性或优惠自由贸易协议。
美国表示,这样的举措能够帮助世贸组织各成员国了解各种各样的关税体制对于全球农业贸易所造成的影响。并且,美国还邀请其他成员国在这些有关方面上提出他们自己的分析,同时请求世贸组织秘书处对于能够收集到的最新贸易和关税数据加以汇编,并要求各成员在信息出现更新变化时,能够“保证及时地提交变更通知”。
而接下来,通常的“戏路”则是,中国以及其他世贸组织成员国表示,他们需要更多的时间以对美国所提交的方案进行研究检讨,因为方案的内容“让多方感到意外”。
各个世贸组织成员国所提交的方案之所以不同,是因为技术细则不一样,对于市场准入的分析也各不相同,此外,各国政府对于本国产品的扶持也会造成贸易的扭曲。世贸组织农业委员会特别会议(the Special Session of the Committee on Agriculture)的主席------来自圭亚那的约翰·罗纳尔多·蒂普昌德拉·福特(John Ronald Dipchandra Ford of Guyana),呼吁各方在国内支持、棉花贸易、市场准入、出口竞争、出口禁令和出口限制上进行探讨,而各成员国对此也给予了“积极的响应”。
中国与印度就联合发布了提案,概要地列出了四个递增性的步骤,向世贸组织中的发达国家成员,展示自身如何消除本国农业上的“不公平”补贴------也就是超过了世贸组织所规定的综合支持量(aggregate measurement of support,AMS)中的“微量允许”(de minimis)限度的补贴。然而,美国、欧盟、加拿大和澳大利亚对此则并不满意。这些国家认为,中国和印度两者的立场,与去年12月召开世贸组织第11届部长级会议(MC11)之前相比,并没有任何不同。
此外,美国、欧盟、加拿大和澳大利亚还认为,中印两国表示“只有一小部分国家”在削减本国农业支持上作出了贡献的说法,与事实并不相符。
一般来说,世贸组织各成员国必须要遵守在农业价格支持上所规定的微量允许限度。而这个限度对于发达国家而言,是在农业生产总值的5%。
在1994年,乌拉圭回合谈判(Uraguay Round,指1986至1994年间进行的一轮旨在改革多边贸易体制的谈判)结束后的改革期初始,有32个世贸组织成员国的国内农业补贴是超出了所规定的微量允许限度的,其中包括了美国、加拿大和欧盟。这32个成员国承诺会将补贴削减至微量允许限度以下。而目前,有28个发达国家已经实现了这个承诺,在规定的微量允许限度内,向本国的农民提供补贴支持。
以上是在关税的合理运用与滥用上,各国不同意见碰撞交锋的一个典型例子。可见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谁都无法说服对方,不管是什么论点都会招致另一方的反对。如此下去,即便是一群理性的人想寻求在彼此之间达成合理的协议,也近乎于不可能,至少从一个普通外行人的视角来看是这样。而除了国与国之间难以达成妥协之外,各国政府在国内还面临着棘手的政治压力。如此这般,想要设计出一个对各方而言都公平合理,并且能够提高市场开放程度,同时还能改善全球农民生计的农业贸易体系,更是难上加难。
世贸组织的《农业协定》(WTO Agreement on Agriculture)自1995年开始生效。这是朝着农业贸易改革所迈出的具有重要意义的一步,旨在让全球农业贸易变得更公平也更具竞争力。然而迄今为止,这份协定实际上所起到的作用却并不大,更谈不上各国对其的满意程度究竟有何许。 |